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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科目三考试中,夜间驾驶灯光使用错误的扣分标准如下:
直接不合格的情况
-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:如未根据指令开启或关闭灯光。
-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时使用远光灯:近距离跟车应使用近光灯。
- 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**。
- 会车时未按规定使用近光。
-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。
- 在有路灯或照明良好的道路上使用远光灯。
-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。
- 路边临时停车未关闭前照灯或未开启示廓灯。
其他扣分情况
- 进入无照明或照明不良道路时未使用远光灯:扣5分。
在实际驾驶中,错误使用灯光(如在照明良好的道路上使用远光灯)会被扣除1分并罚款100元。考试中,任何灯光使用错误通常会导致扣100分,直接不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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